第十一章 绣桃花,缀珍珠
这一拳打在棉花上,安时礼突然间懂了,和金鼠姑梆子似的说话,伤的是自己的喉咙,气坏的是自己的身体,而她永远是那个挣头挣脑的田螺精。
罢了。安时礼不再管金鼠姑的鞋子,到案前坐下研磨折袖,拿起笔准备写顺朱儿。
顺朱儿是要用来给金鼠姑识字用的,安时礼研了红墨水,铺开六张纸,不一会儿,每张上面都写有十二个混蛋。
安时礼写的是小楷,笔划婉转,瘦劲精匀。六张纸,一共七十二个混蛋,写到后头,安时礼对混蛋二字越写越陌生。
写顺朱儿时,安时礼心无旁骛,写完才发现金鼠姑不知何时到了跟前,她一屁股坐在地上,眼睛痴痴地望着他写的字来了一句:大人,你为什么要放血写字?
安时礼搁了笔,懒得解释,重新研了一盘黑墨后,从旁边抽出一张画卷卷起,与金鼠姑进行交流:从今日起,你要好好写顺朱儿识字。
哦。金鼠姑哦了一声后,有要没紧,转身爬走,我不要,你自己写吧。
金鼠姑爬行比蹭行的速度快了三倍不止,手脚并用,一下子就爬到了门口,眼看上半身已出门槛,安时礼哪里许她从眼皮子底下逃跑,掉态掉声,没了往日的文雅气,嘴里诶诶两声冲过去抓住她的脚踝,往里拖拽:你必须写!
脚踝被抓住,明明一点也不疼,金鼠姑还是铺眉苫眼大叫一声:救命啊,孽障大人要杀田螺姑娘了,救命啊。
可是书房外无一人经过,她的求救声淹没在呼呼的风儿里。
被拖拽的那瞬间,金鼠姑的双手死死扒住门槛,立起眼睛来质问安时礼:侬要杀死个同我做冤家噶?
不识字还没资格与我做冤家。安时礼腾出一只手,将金鼠姑扒门的双手拉开,死活拉她到案前坐下,逼她拿起笔。
方才研的黑墨水是给金鼠姑用的,安时礼用红墨水写,让金鼠姑用饱沾黑墨水的笔描着他的字写。
安时礼在金鼠姑耳边轻语:这是两个字混蛋,可别再写什么昆氵0。
我不要。金鼠姑的右手被迫抓着笔,闹着脾气,迟迟不肯落下。
金鼠姑知道自己不认识字,但她觉得不识字也可在人间生存下来,胡玉酒也不认识多少字,在苏州里照样混得风生水起的。
今日不学会这两个字没就有饭吃。安时礼的态度强硬起来。
因为安时礼的语气加重,口中呼出来的气更热了,金鼠姑觉痒,又是嘿嘿笑了几声。
不吃就不吃,我吃草去。金鼠姑把笔放下,再次爬走,安时礼不是个好吃的果子,她决定要爬得远远的,再不来招惹他。
安时礼今次没有立刻上前去追,冷眼看她爬行了一段距离后才跟上去,抽出她竹篓里的竹子,一端凑进她的耳边,三个字三个字一停顿地道:写完后,买新鞋。一只粉,一只蓝。绣桃花,缀珍珠。
绣桃花又缀珍珠,甭提有多花里胡哨了,但金鼠姑觉得花里胡哨才时髦,半武也爬不动了,向前伸的右手默默收了回来,膝盖也往后撤,一直撤到案前:真的吗?
真的。安时礼下颌一抬,示意她拿起笔来,写完这七十二个字,就去买鞋。
好吧,暂且信你一回。金鼠姑如抓东西一样抓起笔,然后趴到地上去写。
金鼠姑握笔的姿势不对,描着写也容易描出界。
她是田螺,喜欢趴着、蜷缩着,安时礼平时看见了可以不管,但写字的时候这般姿势让他看不下去,几近两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,如何握笔,手腕如何运劲。
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,许多个红色的混蛋都成了黑色的墨团,但写第三张顺朱儿的时候,字开始慢慢见形。
不可着急,慢慢描之。安时礼甚是满意,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。
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,但写一张就要半刻,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,才写三张,手指酸痛皆废,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,她忍痛也要写完。
混蛋,混蛋,混蛋写到最后一张,金鼠姑头昏眼花,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精神写完。
最后一笔落下,安时礼放下书本,朝她走来,检查了一番:不错,明日继续。
买鞋。金鼠姑舒缓僵硬的手指,一只粉,一只蓝的鞋子。
安时礼把六张顺朱儿铺在案面上晾干笔迹,随后叫来一名奴哥去买两双绣有桃花和缀珍珠的鞋子。
奴哥福身应下,但问:不知鞋儿买多大?
安时礼欲用目光测量金鼠姑的足儿,但这种目光十分无礼,只一眼他便收回目光,不自在地回:给她买的鞋,你看看她穿多大。
竟是给个新来的洗衣娘买鞋!奴哥的心里好奇得痒蓬蓬,团这新来的洗衣娘和安时礼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,只恨身份低,不能多问一句,她忍着好奇心,走向金鼠姑,用手指量了量,不过一折再长一点儿。
测量以后,奴哥不敢勾留片刻,嘿记大小,便去鞋铺买鞋了。
可惜金鼠姑运气不好